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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改回眸:让患者病有所医、医有所药

【发布时间:2020-01-1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回溯2019年,我国医改成绩斐然:健康中国路线图发布、公立医院实行医用耗材零加成、药品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降低药价......展望2020年,针对医疗健康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将有更多造福患者的政策大礼包发出,让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持续提升。
健康中国行动划定路线图
      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家层面成立了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并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绘就了路线图。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15项专项行动,关注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关注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从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更加关注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关注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减负问题。从对疾病的关注转变为对影响健康因素的关注,健康观念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9年,我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改革进入新阶段。
      除进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外,部分地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科学调整,逐步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推动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补偿新机制。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取消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高值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
      2019年也是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元年。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下发,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拉开序幕。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四个维度对三级公立医院医院和二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倒逼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实现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带量采购全国扩围
      能否用得上好药、用得起好药是患者普遍关心的问题。201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多举措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稳定短缺药品价格。
      2019年是国家药品带量采购落地的一年,11个城市实施药品带量采购试点,逐渐挤干药品价格水分,改善用药结构,降低医疗机构的药占比。2019年12月,《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从“4+7”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指出,药品带量采购,有利于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也将对推进医改不断深化、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可以预见的是,2020年,我国药品带量采购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将有更多药品进入带量采购范围,药价有望进一步降低。
医保目录调整
      2019年,我国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升至6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入医保。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也有了新变化。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部分高价药品实施价格谈判,以量换价,药价大幅下降。随着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谈判完成,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新增谈判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续约谈判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6.4%。
     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对谈判药品的配备、使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此外,2019年11月,医保电子凭证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七省份的部分城市陆续开通使用,参保人拥有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凭证,医保业务的办理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
相关立法成果丰硕
      2019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表决通过,这是药品管理法18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此外,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开始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有关疫苗管理的专门法律,疫苗管理法在疫苗研制、注册、生产、批签发和流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疫苗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严管。规范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
      疫苗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最高罚款从相应货值金额的30倍增加至50倍;属于劣药的,最高罚款从20倍增加至30倍;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了行政拘留等惩罚。
      2019年12月,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发布。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个方面做了主要制度安排。
展望2020:在探索中继续前进
      展望2020年,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等改革政策将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国家医保局将发挥购买人的积极作用,持续与医药、医院供给方展开谈判。
      2019年发布的医疗健康政策也将在新的一年里持续产生影响。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患者的用药将负担进一步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新的一年,惠及患者的改革成果也将不断推出。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医保异地报销覆盖面不断扩大,今年将建成统一的医保标准信息系统;医保电子凭证或将在更多城市推广使用;带量采购继续推进,给医药行业重新洗牌的机会,将有更多药品价格趋于合理,让更多患者用得上、用得起好药。